转发校办通知,内容如下:
全校各单位:
今年清明节适逢学校95周年校庆期间,根据国家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现将2016年清明节放假和校庆期间课程安排通知如下:
2016年4月2日至4日放假,共3天。其中,4月2日(星期六)、4月3日(星期日)为公休日,4月4日(星期一,农历清明当日)为法定假日。
为保证正常教学秩序,同时让更多师生参与95周年校庆活动,清明节和校庆期间全校课程安排调整如下:
4月4日(星期一,清明当日),全校停课一天;
4月6日(星期三,我校校庆日),上午停课半天。
今年校庆期间学校安排了一系列庆祝活动,为确保校庆各项活动顺利开展和校园稳定,全校各单位务必根据学校的统一部署,认真细致的做好相关工作。校庆停课期间,各单位要组织师生积极参加校庆活动,要严格请假制度,不得无故请假。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,切实做好安全保卫、卫生防疫等工作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,请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。
厦门大学办公室
2016年3月30日